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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法院:异地执行院长带头 持“执”以恒为民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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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巧玲 胡苧方  发布时间:2024-11-07 16:53: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田县人民法院历时7天,由院长带队辗转千里奔赴青海、甘肃等地开展涉工程机械案件异地执行活动,用实际行动有力保障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中联某公司与孟某、李某等人系列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多起案件的被告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新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冻结其名下账户后,通过线上调查,却仍未发现可直接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远在千里之外,案件开展一时陷入僵局。

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新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岗亲自部署,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立即带领执行干警们前往多个被执行人所在的青海、甘肃等地开展异地执行活动。

干警们于下午1时出发,在转换多种交通方式后,历时13个小时,次日凌晨2时到达目的地,上午便立即分别开展执行工作。         

为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干警根据中联某公司与张某山、孟某志、李某系列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实际情况,对被执行人张某山、孟某志、李某进行传唤,约定地点对被执行人一一进行约谈。

在约谈中,被执行人张某山、孟某志均表示目前比较困难,之前已偿还了大部分,剩余部分无法一次性还清,请求法院适当协调。被执行人李某称自己是担保人,卡被冻结也被限制了高消费,生活工作都不便,也想争取案结事了。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岗深入了解案件执行情况,询问了被执行人目前经营状况,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就执行事项从情、理、法角度认真解答,既彰显了司法威严,也体现了人文关怀。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答应给予宽限期,被执行人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并承诺在年底之前给付完毕,该系列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中联某公司与马某林、马某退、马某白等三人融资租赁合同案件,在干警们的到来后也有了新的执行进展……

“没想到这么远你们还会专门过来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干警们在青海西宁成功找到马某白的住所处,同时也约来了马某林、马某退。马某林称法院已扣划其银行存款,马某退表示其银行、微信等账户被法院冻结,导致生活非常不便,更没想到法官们还会不远千里来到这里执行。

谈话中了解到被执行人三人有亲戚关系,若协调不好可能会激化他们之间的矛盾,法官遂采取“背对背”分别谈和“面对面”一起沟通相结合的方式,耐心解释法理,同时向他们表明了法院执行态度,案件不了结,执行就不停歇,必要时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在法官的软硬兼施下,被执行人三人最终作出还款的承诺,申请人也作出了让步,双方就履行时间、履行方式达成了和解。


前往甘肃的干警们根据申请人的来电线索,提前联系了甘肃省陇西县法院,并以最快速度赶来找到了赵某。

原告中联某公司与被告赵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执行后,赵某还有一部分垫付款仍未给付。考虑到异地执行的风险,执行干警向其亮明身份后将其拘传到陇西县人民法院,在法院办公室做赵某的思想工作,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但赵某态度强硬,拒不偿还。

鉴于赵某抗拒执行,法院依法决定对赵某拘留15日,当地法院积极配合,协助将被执行人押往看守所。途中,赵某看着冰冷的手铐,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寻求解决方法,随即联系家属来到现场当场将50000元付给申请人,同时承诺剩余50000元在之后三个月内还清,其家属作担保,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异地执行是该院扎实开展“湘执利剑·2024”专项执行行动的一个缩影。新田法院执行干警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勇敢出击,因案施策,积极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新田县法院
责任编辑:陈一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