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湘11民初35号
本院于2024年4月18日立案受理原告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与被告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依法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联系人:环资庭审判员于朝晖
联系电话: 0746-6667615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芝山北路2号
特此公告。
附:民事起诉状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院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