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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中院组织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公众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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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国旗  发布时间:2024-04-17 18:12:23 打印 字号: | |

4月1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妇联、市教育局相关领导和负责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开展交流座谈。永州中院副院长郑江云主持召开座谈会并讲话。

“这是律师特殊通道......诉讼服务中心集立案信访、诉讼服务等工作于一体,实行一站式服务,当事人刷身份证登录后即可进行相应操作,了解案件流程……”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大家先后参观了永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警务大厅、家事审判法庭等基础设施建设,了解法院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亲身体验智慧法院“一站式”服务带来的便捷和高效,直观感受法院近年来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进步。参观结束后,大家观看了我院自编自演的微电影《向阳花开》《疯狂的彩礼》,在真实改编案例中感受永州法院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动司法作为。

座谈会上,永州中院民四庭庭长吕伟文、民二庭副庭长黄素、刑二庭副庭长黄源芳等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市法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审判工作情况、三起典型案例,与会人员就当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重点、难点及共性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等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代表唐纯玉:近年来,永州法院围绕中心大局,砥砺奋进、锐意进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取得新进展。希望法院能够继续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教育、社区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市人大代表陈萍:永州法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可圈可点,希望法院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

市人大代表蒋宏:建议法院协同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涉妇女儿童案件诉源治理工作力度。

市人大代表周娟: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特别是对偏远乡村妇女儿童的帮扶,依法从严惩治各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犯罪。

市政协委员刘芳:预防犯罪是核心,希望法院继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一件件案件、一桩桩实事回应妇女群众关切,保障好妇女儿童权益。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学校安全管理科副科长唐琼:永州中院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了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工作,创新了工作机制,让广大妇女儿童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协同协作,进一步发挥好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推动普法宣传进校园走深走实。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张静指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事关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国家发展、民族进步,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市妇联将在开展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继续加强与永州中院的沟通协作,努力做到“双向奔赴”,用心书写“引领、维权、关爱”民生大文章,不断提升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郑江云指出,与会领导、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建设性和指导性,永州中院将对标对表、认真梳理、全面吸纳。她强调,全市两级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力度,着力加强与妇联、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健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严惩性侵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织牢织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网。


 
来源:永州中院
责任编辑:聂梦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