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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法院:风雪难挡执行路 司法为民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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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逸远、郭艳芳  发布时间:2024-01-25 19:30:20 打印 字号: | |

执行之路,无畏风雪。1月23日,东安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案件,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因修建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公司铁路专线顺路村道,原告唐某英所属村民小组与东安县土地和房屋补偿事务中心签订了征地合同书,征收稻田面积2.022亩,在土地征收后唐某英与所属村民小组因土地补偿款产生意见分歧,并在沟通中多次调解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唐某英诉至东安法院,经法院判决由东安县芦洪市镇杨柳井村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向唐某英发放征地补偿款5785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因重病住院急需用钱,为督促被告尽快履行义务,东安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干警冒雪实地走访组织申请人的儿子与村委会村支书双方协商,并依法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双方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村委会其尽快作出履行行为。最终在执行干警调解推动下,村委会将征地补偿款打款至法院执行案款专户中,至此,该起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案件得以执毕。

东安法院执行干警始终秉持着“诉再难,急难愁盼必解;路虽远,公平正义必达”的精神,无论严寒酷暑,执行干警一直在路上。下一步,东安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多举措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东安县法院
责任编辑:魏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