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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日报》冬日亮剑“破冰” 执行重拳治“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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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俊 聂梦霓  发布时间:2024-01-25 16:49:32 打印 字号: | |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保障生效法律文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2023年11月以来,永州法院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高效联动、“重拳”出击,强力开展“冬日亮剑”专项执行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013件,执行到位金额2.16亿元,为当事人在冬日寒潮中带来阵阵暖流。

高效联动共筑“执行大格局”

2023年11月22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公安部门高效联动,精准调度,成功将一名“老赖”抓捕归案。

2017年以来,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某果园法人代表林某,在县法院共有涉借款合同纠纷、合伙协议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11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涉案标的总额达365万余元。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林某不但故意隐瞒个人财产情况,不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而且人也“消失”不见踪影。

“冬日亮剑”专项执行行动开展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交的案件线索,该县人民法院认真梳理摸排,迅速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对接,最终在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将林某抓捕归案。

针对“人难找、物难寻”的执行难题,永州两级法院立足“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在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查人找物、失信惩戒等方面开展紧密协作,打破信息壁垒,交换拒执线索,织密查控网络,让拒执“老赖”无处藏身。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永州两级法院拘留被执行人183人,共向公安部门移送拒执线索40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用心用情绘就“民生幸福色”

近日,黄某清、杨某亮等四名申请执行人专程赶到江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干警表达深深的谢意。

2020年,黄某清、杨某亮、周某平、潘某四人在江永县某产业园从事挖掘机和压路机工作。项目完工后,因江华瑶族自治县某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谭某未按此前约定支付工资款,黄某清等人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后谭某一拖再拖,直至超过约定时间,其仍未履行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黄某清等四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当天就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向谭某释明法理。经过数小时苦口婆心地劝说,谭某当即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从当事人申请执行到执行案款成功划拨,仅仅用了20余天。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永州两级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为210余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执行到位金额1170余万元,切实将人民群众的“问题账单”转变为“幸福清单”。

助企纾困探寻“善意最优解”

双牌县某民营企业因拖欠另一家民营企业30余万元货款及利息,被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企业并非恶意拖欠货款,而是由于经营停滞、陷入困顿,资金一时间难以周转,确实无法履行支付义务。

执行干警在反复走访、了解中发现,被执行企业近年来虽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经营管理不善等陷入困境,但是生产条件颇为充裕。他们考虑,如果一边将该公司积压的产品挂网拍卖,一边协调银行及申请执行公司,帮助被执行公司全力筹措资金重启生产线,不仅能帮助盘活被执行公司、远离破产风险,同时也能确保申请执行企业的胜诉权益尽快兑现。

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协商后,被执行企业由衷地感慨道:“真的特别感谢法院,从我们民营企业经营的角度着想,为我们多方争取‘涅槃’重生的机会。”

在涉企执行案件中,永州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探寻涉企执行案件“最优解”。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永州两级法院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活查封”等多种执行措施执结涉企执行案件270余件,执行到位案款4300余万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坚实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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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州日报
责任编辑:魏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