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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亮剑|祁阳市法院依法拘留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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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佳  发布时间:2024-01-11 16:12:01 打印 字号: | |

1月3日,祁阳市法院依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逃避执行的一被执行人司法拘留。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刘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二案,法院于2019年3月分别作出民事调解书,约定由何某某支付谢某某工资款15300元,其款在每月20日前支付2000元,直至付清时止;由何某某支付刘某某工资款12200元,其款在每月20日前支付2000元,直至付清时止。由于何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谢某某、刘某某二人于2019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次执行和解协议,何某某在偿还部分款项后下落不明,且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故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几年间,申请执行人多次请求恢复执行,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致使该两案多年悬而未结。

冬日亮剑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祁阳市法院将该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并妥善适用与祁阳市公安局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2024年1月3日,祁阳市公安局民警联系执行局执行法官,告知已找到法院请求协助查找的被执行人何某某,执行法官立马赶到祁阳市公安局将被执行人带至执行局,在向被执行人何某某宣讲有关法律和政策后,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还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把涉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拿下,让农民工拿到工资,过个好年。”祁阳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彭海平说道。


 
责任编辑:魏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