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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法院“冬日亮剑”:集中兑付执行标的款6739万元+集中宣判拒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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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佳  发布时间:2023-12-26 14:57:48 打印 字号: | |

12月22日上午,祁阳法院开展拒执犯罪集中宣判和执行案款集中兑付大会,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对拒执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现场向12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兑付执行案款6730余万元。

执行案款兑付大会现场

会上,祁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彭海平向参会人员介绍祁阳法院2023年执行工作情况。

集中发放活动现场,执行法官逐一核对案款台账信息,有序引导申请人办理案款领取手续,依次为申请人发放案款,确保案款发放准确无误,共计兑付执行案款6730余万元。

祁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光耀在会上作讲话,表示执行是保障生效裁判文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开展“百日执行攻坚”和“冬日亮剑”执行专项行动是执行工作强执行的具体体现,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有力举措。下一步,祁阳法院将持续运用高效有力措施,强化舆论攻势,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形成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坚定守护百姓的胜诉法律权益。并喊话“老赖”,奉劝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等来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款发放后,蒋某某等人送来锦旗,李某说道:“从受理案件到执行,执行法官一直在与我沟通,寻找被执行人下落,我之前也跟随执行法官参与见证执行过程,从早上出发到晚上归来,执行工作是真的不容易,特别感谢执行法官,是他们不顾辛苦一次次奔赴现场、采取措施,才能把这笔执行款执行到位。”

拒执犯罪集中宣判现场

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李某某、陈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作出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2月下达执行裁定书,被告人李某某、陈某仍不履行义务。2018年1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2021年3月,该院向被告人李某某、陈某下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邮寄送达,并先后于2021年3月11日、3月15日、4月27日、5月8日下达执行裁定书

经查明,2016年7月,被告人陈某将其持有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50万股权全部转让给他人。被告人李某某、陈某在明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执行裁定书且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未申报财产,并于2020 年11月将其二人共同所有的房屋一套转让他人。被告人李某某、陈某在转让房屋、股份后并未偿还申请执行人的欠款,导致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不能执行

2023年12月22日,祁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挂图作战助执行落地

自11月以来,祁阳法院执行局围绕目标任务,对照重点工作、推进现状、难点瓶颈、进度安排制作展板,开启“挂图作战”模式,全面实行清单化管理、常态化督察,做到问题精准、措施精准、路径精准。以具体的作战方案和明确的目标制作“路线图”,列出时间点,目标值,全面展示各个阶段完成时间和目标要求,确保专项行动过程不跑偏、不走样,以实际行动和有效成果回应群众新期待。

执行案款兑付大会会后,田光耀进行现场指挥,针对长期未结“骨头案”、“钉子案”,要求执行干警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尽执行强制措施,压缩“老赖”生存空间,集中力量,高强度推进执行专项行动,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

利剑出鞘显执行成效

2023年祁阳法院在祁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法院统一安排和部署,先后开展了百日执行攻坚、湘执利剑2023、冬日亮剑等系列执行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23年前三季度执行质效排在全省法院第一,执行工作连续三年被省高院通报表扬。

自2023年 11月7日开展冬日亮剑专项执行行动以来,祁阳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693件,执行到位金额8500余万元,查封、拍卖房地产36栋(套),查封、扣押车辆23台次,司法拘留21人次,限制高消237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6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布告2期20人次。


 
来源:祁阳市法院
责任编辑:魏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