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县长出庭应诉丨“告官能见官”“出声出效果”
分享到:
作者:李路阳 魏佳星  发布时间:2023-12-08 15:30:59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12月6日上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蓝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一案,蓝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邓群出庭应诉。该案由永州中院行政庭庭长王焕江担任审判长。

2022年11月14日,因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蓝住建认字[2022]14号《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书》,记录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严重不良行为一次,该公司责任人严重不良行为一次。

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蓝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2月22日,蓝山县人民政府经复议后维持前述不良行为记录认定书。该公司不服复议决定,以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蓝山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围绕法院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邓群认真听取了上诉人诉求,并代表蓝山县人民政府向法庭作了陈述,就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政府的监管职责、如何化解该案行政争议等发表了意见,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后,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这是永州法院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永州法院不断推进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通过向行政机关送达《出庭应诉通知书》、发放行政审判白皮书、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政府定期通报出庭应诉情况和败诉案件等形式,督促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从“不出庭”向“愿出庭”“敢出声”转变。2022年以来,永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00余人次,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次位居全省前列,出庭应诉率为100%,“告官见官”“出声出效果”成为法治永州“新常态”。


 

责任编辑:魏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