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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中院开展食品安全周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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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晶  发布时间:2023-12-07 15:58:5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12月6日,永州中院组织干警前往春天广场,开展以“勿采勿食野生蘑菇,严防严控中毒风险”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设立宣传台、悬挂横幅、走进周边商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生活、食品安全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干警们还针对食用野生菌,宣传了食用野生菌的注意事项、发生野生菌中毒时如何采取紧急自救、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等安全提示,号召广大群众务必增强对有毒野生菌的识别能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永州中院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立足审判职能,持续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守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魏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