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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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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敏香  发布时间:2023-10-27 18:54:01 打印 字号: | |

“在审理该案过程中,经贵院主审法官多次依法沟通,被告已主动支付土地征收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至此,起诉人的诉讼目的已经达成,现决定撤回起诉。同时感谢贵院主审该案件法官公平公正、心系移民疾苦、主动履行审判职能、高效审理案件!”近日,道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收到当事人邮寄的一份撤诉申请书,字里行间都充满感激之情。

据办案法官透露,当事人蒋某某系某重点水利工程的移民,其承包的40余亩山林在征收范围之内,因10余亩山林与他人存在争议,指挥部将有争议的林地征收补偿款及青苗补偿款先行汇入某村民委员会财政账户中,蒋某某在林地使用权权属争议诉讼中胜诉后,要求某镇政府支付征收补偿款及青苗补偿款无果,故提起行政诉讼。

经庭审查明被告某镇政府不是征收行为的实施部门,不是适格的被告后,办案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法律。鉴于案涉征收补偿款及青苗补偿款实际已经支付到某村民委员会财政账户中,某村民委员会要么直接支付给蒋某某,要么退还到支付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进行扣留,办案法官从减少当事人诉累的思想出发,多次与某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征收部门的负责人电话沟通,督促某镇政府监督某村民委员会将案涉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蒋某某,最终迅速案结事了。

该院始终秉承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彻行政审判工作始终,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力求让司法有力度有温度有速度,以能动司法展现法院的担当作为。


 

来源:道县法院
责任编辑:聂梦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