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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中院深入老渡口社区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环保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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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诗娟  发布时间:2023-08-15 16:39:47 打印 字号: | |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当天,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及干警志愿者们深入老渡口社区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以环资犯罪的典型案例为宣传载体,着重讲解污染环境罪、滥伐林木、盗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法律相关规定,现场解答群众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引导居民树立绿色环保理念,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争做绿色家园的保护者、建设者和宣传者。随后,干警志愿者们来到潇水河沿江带,开展了清理垃圾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为保护母亲河贡献力量。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500余份,解答现场咨询7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下一步,永州中院将继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永州中院
责任编辑:聂梦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