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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法院:强化协调联动 实现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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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海平 吴波  发布时间:2023-06-21 19:57:13 打印 字号: | |

    “你院受理的李某国、李某、桂某、陈某、吕某、谢某与祁阳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债务纠纷导致某小区业主无法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现某小区原7、8栋业主已向政府信访,请你院赶快出面协调。”近日,祁阳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相继致函至祁阳法院,请求法院协调处理一起执行案件所引发的矛盾。

    据了解,自2021年9月以来,申请人李某国、李某、桂某、陈某、吕某、谢某等人相继申请强制执行祁阳某建筑工程公司,涉案标的总计达上千万元。执行中,祁阳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祁阳某建筑工程公司原宿舍楼旧危房改造工程所占的土地。

    然而,在法院依法查封后,祁阳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向执行法官表示:“因我司与李某国、李某等四起债务纠纷致使建好的房屋无法办理预售,资金无法回笼,已经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案件债权人也向执行承办法官反映了意见:“我们希望法院能尽快采取有力执行措施,帮我们把债权要回来”。同时,因查封的土地致使旧危房改造工程建造的房屋无法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引起某小区原7、8栋50户业主大规模上访。

    祁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认识到,如果机械性查封被执行人土地将会引起一系列问题,一方面,该公司资金无法回流陷入经营困境,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也无法及时实现。另一方面,某小区原7、8栋50户业主的房屋预售许可证也将无法办理。为尽快解决上述问题,祁阳法院坚决执行“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和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主动联系政府多部门协同参与,由祁阳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法院执行局共同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又召集被执行人祁阳某建筑工程公司、永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永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联系协调工作,努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制作执行方案。

    最终,祁阳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承诺配合执行,祁阳法院解除对祁阳某建筑工程公司名下土地的查封,由祁阳某建筑工程公司、永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担保在办理好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将20套在建房作为质押,用于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永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诺不对质押的房屋主张优先受偿权利。该方案的达成实现了保障债权人权利、被执行人经营盘活、某小区原7、8栋户业息访的共赢目标,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祁阳法院将继续秉承将“保交楼、稳民生、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执行办案全过程的宗旨,积极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强化民生保障、服务发展大局,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祁阳市法院
责任编辑:聂梦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