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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 法院在行动
蓝山法院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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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康蕾  发布时间:2023-06-09 20:42:4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5日上午,蓝山法院组织干警前往蓝山县浆洞瑶族乡茶源坪村,开展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并在现场审判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巡回审判案件

上午9时,蓝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公开审理被告人盘某某涉嫌犯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盘某某在蓝山县南风坳五号哨所、网红打卡地云冰山景区非法捕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毛冠鹿1只、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苍鹭2只,鉴定价值为16000元。合议庭评议后进行当庭宣判,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盘某某犯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依法没收其作案工具捕兽夹、电瓶、头灯等;限其缴纳生态修理费16000元或采取替代性修复方案修复生态环境(在本村进行人工造林6亩),并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县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环保普法宣传

在云冰山景区及茶源坪村,蓝山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布告、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及游客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讲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环境保护。通过滥伐林木、非法捕捞、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相关典型案例,向群众深入浅出地解读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现场答疑解惑,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到环境资源保护中。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巡回审判案件、张贴专题布告、现场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富有成效,让广大群众更加直接认识到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营造了环境保护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来源:蓝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聂梦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