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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涉企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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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19 16:14:00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和市委“稳增长、拼经济、抓落实”工作要求,方便企业反映问题,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现将专项行动期间涉企来信来访窗口和受理电话予以公布:

来信来访窗口: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永州市零陵区芝山北路2号,邮编425000)

受理电话:0746-6667565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7月1日至10月1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范围:

1.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问题线索。主要包括涉企案件限制立案、久拖不决、年底不立、执行不力等问题线索;涉企案件滥用财产强制措施,滥用人身强制措施等问题线索。

2.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动专项行动的问题线索。主要包括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损害涉企案件司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拒不执行涉企案件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等问题线索。

3.优化经济领域司法服务专项行动的工作建议。提升涉企诉讼服务水平,提高审判质效等工作建议。

不予受理范围:

1.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2.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举报或建议。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8日


 

来源:永州中院
责任编辑:聂梦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