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永州中院:法院巾帼展风采 普法“春风”进园区
分享到:
作者:聂梦霓  发布时间:2023-03-07 11:03:10 打印 字号: | |

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权益保障意识和知法、懂法、用法能力,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和第二个“女法官国际日”到来之际,3月6日,来自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巾帼法治宣讲团的女法官们走进经开区,开展 “三八”维权周暨“园区普法面对面”活动。

此次活动以“建设法治新永州 巾帼在行动”为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结合宣讲典型案例,法院干警向妇女群众详细普及了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亮点,以及《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保护法》等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赋予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以独立的诉讼请求权。家庭主妇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补偿……”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详细解答了现场群众提出的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面的问题,并提供了诉讼指导和咨询,有效增强了妇女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群众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普法活动,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在保护妇女儿童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永州中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精神,深入贯彻“八五”普法相关要求,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把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妇女儿童身边,帮助她们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好习惯,营造平安、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永州中院
责任编辑:聂梦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