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法官,太感谢你了,我们的血汗钱总算是拿回来了”,拿到薪资的申请人冯某某等四人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邓志平法官连声致谢。近日,江华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三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既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体现了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
2019年至2022年期间,冯某某等四人分别在蒋某某承包的工地做工,工程完工后,蒋某某以工程款未拨下来、资金紧张为由写下欠条。经多次催收未果,冯某某等人先后将蒋某某诉至江华法院,法院受理后分别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后蒋某某因工程款未拨付为由,未履行调解协议,冯某某等四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该案后,迅速与蒋某取得联系,根据蒋某提供的信息,在查明第三人某建筑公司拖欠蒋某某工程款13万余元情况属实并已在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调查该建筑公司,查询到该建筑公司银行账户上有足够的银行存款,便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并联系该建筑公司负责人唐某,随后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蒋某某和唐某进行耐心劝导,从法、理、情等方面对蒋某某和唐某做思想工作,强调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及耐心调解,唐某同意直接从公司账户扣划其拖欠蒋某某的工程款,蒋某某也对拖欠农民工薪资的行为表示后悔并进行了道歉,工程款到账后立即结算了拖欠的农民工薪资,至此,三起拖欠农民工薪资系列案全部执行完毕。
近年来,江华法院把“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农民工薪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坚守人民立场、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司法公正,守住“劳有所得”底线,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