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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高效化解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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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海文 周超  发布时间:2022-10-10 20:34: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祁阳市法院观音滩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在观音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调解下,经过司法确认程序,顺利化解了祁阳市某驾校与观音滩镇某村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据悉,2015年祁阳市某驾校与观音滩镇某村签订了《合作协议》与《征地协议》,由该驾校租赁该村的土地开办驾校并支付租金,后双方因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租金的支付和退还问题产生纠纷。因该案事实清楚,且双方均有调解意向,观音滩法庭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与观音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共同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并积极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效率高、不收费,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等同于裁判文书效力,可以直接申请执行等优势。后经调解,双方同意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同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近年来,祁阳市法院积极参与建立“诉源治理”工作体系,主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立在线音视频调解室3个,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11个,诉前化解纠纷1000余件,不断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优化为民服务水平。

    法官说法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别程序。双方当事人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可共同向管辖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司法确认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司法确认程序无需缴纳诉讼费用。

 
来源:祁阳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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