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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法院:一恶势力团伙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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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依玲 胡雅丹  发布时间:2022-09-26 18:26:37 打印 字号: | |

2022年9月22日上午,新田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对黄某等5人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依法判处十二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纠集被告人肖、刘等社会闲散无业人员一起出道混社会,立志通过打打杀杀在社会上树立威名,称霸一方。2017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黄某、肖某、刘某等人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共同或单独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黄,刘、肖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公然藐视国家法律与社会公德,为了显示威风逞强耍横,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给新田县城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法院依据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从严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为该院今宣判的第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充分体现了新田法院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决心。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平安新田贡献法院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新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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