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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织密监督网 让审判权晒在阳光下——永州中院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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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卫红  发布时间:2022-05-25 10:33:47 打印 字号: | |


如何让法官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提质增效办好案?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文启指出了破题关键——“加强制约监督,让审判权晒足阳光”。

2022年,永州中院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瞄准问题“开良方”,精准施策“治顽疾”“除病灶”,防止司法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逢问必录构筑案件审理“防火墙”

人情是一个人类学概念,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人情。人情味大多时候代表温暖和友善,但有时候人情味容易“变味”。

“小侄儿,你姑父的案子上诉到你们法院了,你可得多费心啊……”

“姑姑,我们法院有规定,不能过问案件……”

“咱们是嫡亲的亲戚,要讲人情,你可别跟我讲规定……”

在法院上班,总免不了被变了味的“人情”绑架。

“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法院干部要紧紧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抓在手里放在心里,积极推动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以整治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巩固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永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柏国春在全院干警大会上提出要求。

为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持续铲除司法腐败滋生的土壤,永州中院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强制填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我老家有个人让我帮他打探案子审理情况,我已经明确拒绝了。听说,他还向对方当事人透露他法院有人。为了避免造成误解,请帮我登记一下。”

现在,“逢问必录”的自觉正在永州中院形成。干警深刻认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非给自己“抹黑记黑账”,相反可以让自己免遭“围猎”,是对自我的保护。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223人次记录填报“三个规定”情况。

庭审督察室架设庭审“探照灯”

“唐法官,庭审直播的画面中您坐姿给人精神状态不佳的感受,请坐正一点,腰板挺一些。”庭审督察室的督察员蒋祖军正对一庭审现场的法官提出要求。

针对庭审不规范、法官驾驭能力不够强等问题,永州中院组建庭审督察室,将所有数字法庭的音视频接入督察室,由值班院领导带队、审管办和督察部门派员驻庭审督察室每日对庭审情况进行巡查督察,对不规范庭审行为及时向法官指出并要求改正。

此外,审管办在庭审督察室督察的基础上,通过逐案评查、每日反馈、每周通报等方式,对案件是否准时开庭、着装是否规范、庭审是否文明等进行总结通报并督促改正,有效扭转庭审程序不规范、作风不严谨、审理不专业的局面。

今年以来,永州中院督察发现庭审中存在的普遍问题12个,及时提醒法官及书记员23人次。

党务廉政专员常念队伍建设“紧箍咒”

为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经该院党组研究,组建党务廉政专员队伍,制定印发《党务廉政专员履职工作细则》,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干警日常工作及“八小时之外”行为管理开展常态化督察,延伸督察“探头”,常念队伍建设“紧箍咒”,激活日常监督“神经末梢”,有效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纵深发展。

党务廉政专员的人选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的要求,结合党支部换届,从资深法官、部门正副职中优先推荐,再报党组会研究决定,均以文件形式任命,并在院督察部门备案。最终,该院挑选出20余名党务廉政专员,负责协助纪检组及督察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依据督察工作职责,该院从任务清单、督察方法、结果反馈、跟踪整改等环节入手,要求党务廉政专员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列席会议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面督察。督察后及时汇总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下发督察通报并跟踪督导。同时,严格落实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由党务廉政专员每月对廉政监督卡情况进行汇总,院督察部门每季度进行通报,院党组每季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分析研判。

“对反映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赃枉法、态度蛮横等问题,当事人都可以在廉政监督卡上填写,倒逼法官公正办案,这个做法是把监督权交给了当事人,我们当事人对法院也因此多了一份信任。”案件当事人陈某为法院随案附廉政监督卡点赞。

行风监督员搭建民意“沟通桥”

为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永州中院实行行风监督员制度。从容易接触民意并在群众中具有一定话语权和影响力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自媒体人、基层干部中挑选30余人组建行风监督员队伍。

“我是做自媒体的,经常会有群众向我的平台反映问题。记得有一次,有个当事人不服判决,准备发帖造势。得知情况后,我联系了法院,在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及裁判理由后,建议法院多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当事人在法官悉心释法说理中解开了心结,接受了判决,效果挺好的。”一名行风监督员谈起自己的履职经历,不禁称赞法院的做法。

为方便监督员与法院沟通联络,永州中院组建了全市两级法院院长、监督员共同参与的微信群,推行重大问题直接向院长报告机制,实行逐案反馈。此外,该院还通过邀请行风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参加新闻发布会、交流座谈、现场视察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今年来,该院共处理行风监督员反映问题、意见、建议13项,邀请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29场次。

第三方监督机制破解执行难

“法院太不公平了,孩子随我姓,凭啥判给他妈?”

“我是一名老师,孩子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位的,你相信我,一定是站在为了孩子好的角度来处理问题的。法院把孩子判给孩子妈,是综合了各种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你一定也希望自己的孩子在更好的环境中成长。再说了,不管孩子跟谁一起生活,都改变不了你们是孩子爸妈的事实……” 执行监督员孙敏老师在执行现场做被执行人工作。

杨某和刘某离婚纠纷中,孩子判给了刘某。杨某不服,将孩子藏匿了起来,不让刘某见孩子,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这无疑是一场特殊的“情感”执行,稍有不慎就可能给孩子身心带来重创。为赢得杨某的信任,蓝山县法院特意邀请孩子所在学校的老师见证执行。最终,在执行法官和执行监督员的努力下,杨某同意把小孩交给刘某抚养。

执行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为解决这一难题,早在2016年,永州中院就出台《关于建立执行工作第三方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在全省首创第三方监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全程监督执行。

去年来,针对被执行人对法院不信任、抗拒执行,该院升级第三方监督机制加以解决。一方面,根据执行案件个案特点,有针对性地挑选合适的执行监督员。如上文提到的案例中,因涉及到学生,因此挑选老师作为该案执行监督员,赢得被执行人的信任。另一方面,实行第三方监督评议机制,召集执行监督员召开监督评议会,通过问需于众、问计于众、问效于众,解难题提质量增效率。

今年来,全市法院邀请见证监督执行129案156次,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司法公开开了一扇敞亮的窗。

激浊扬清,驰而不息。在“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年”活动中,永州中院织密监督网络,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让阳光晒进司法权的每一个角落,推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脚步行稳致远,进而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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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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