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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42人获刑!永州法院集中宣判15起毒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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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2-31 08:37:28 打印 字号: | |

12月29日,永州法院开展打击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冷水滩区人民法院、蓝山县人民法院、新田县人民法院、东安县人民法院、江永县人民法院等6家法院,共宣判涉毒品犯罪案件15件,42名被告人因罪获刑,罪名涉贩卖、运输毒品罪,窝藏毒赃罪等。

冷水滩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现场

今年来,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部署,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人民法院开展4次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集中宣判34件毒品犯罪案件,对40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蓝山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现场

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宣判活动,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发挥了刑罚震慑、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显示了人民法院严惩毒品犯罪的决心和立场。

东安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现场

截止目前,永州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75件,判决生效539人,其中,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含死缓、死刑)69人,毒品犯罪案件重刑率明显高于同期其他刑事案件。

江永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现场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将毒品犯罪审理与禁毒宣传教育相结合,依法从严从重审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保持对严重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全方位、多形式、常态化开展禁毒教育法治宣传活动。通过采取庭审直播、公开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法治宣讲等方式,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禁毒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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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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