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民主公开、公平竞争等原则,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财务人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法院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聘用后,服从分配;
5、无违法、违纪及犯罪的记录,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其中:财务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专业,并持有相关会计证书。
法官助理要求取得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或通过司法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书记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和运用计算机,并能速记,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招聘满为止(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政治部806室。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照片,到报名地点取表,现场如实填写《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我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后,通知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选。
(四)体检
体检对象安排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同时再次审核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六)聘用及用工形式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新聘用的人员与法院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以上),并派遣至我院工作,接受我院统一管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区纪委监委派驻人民法院纪检组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零陵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可坐7路、25路、35路、301路、303路公交车在零陵区法院站下车)
联系部门: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46—6330767
邮箱:yzllfyzzb@163.com
六、此方案由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