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新湖南》民生丨永州法院:“5个优先”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
分享到:
作者:黄卫红 聂梦霓  发布时间:2020-12-17 17:07:03 打印 字号: | |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7日讯(记者 严万达 通讯员 黄卫红 聂梦霓)12月17日,记者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永州法院在处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救助”等“5个优先”,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截至12月4日,全市法院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06件,结案率92.7%,执行到位标的1674.73万元,执行到位率92.06%。

今年以来,永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深入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专项活动”,通过开辟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常态化开展涉农民工工资集中执行活动等举措,进一步提高网络查控效率、财产处置效率,加快农民工工资兑付速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依法公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新闻发布会由永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发生主持,永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柏国春通报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情况,永州中院执行局局长廖辉发布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