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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扫黑除恶丨永州法院在全省率先完成黑恶案件审理清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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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卫红 聂梦霓  发布时间:2020-12-17 17:00:34 打印 字号: | |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7日讯(记者 严万达 通讯员 黄卫红 聂梦霓)12月17日,记者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获悉,在“六清行动”中,永州法院率先在全省完成黑恶案件审理清零工作,“黑财清底”、线索办结和司法建议考核一直位居全省法院前茅。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州法院在全省率先推行院长督办令制度,紧扣“有黑必扫、有恶必除”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大依法打击整治力度,利剑出鞘,以强大攻势开展为民除害“大扫除”。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一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48件804人、二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08件662人,一审结案率为96.1%,二审结案率为99.1%。

永州法院坚持从严打击,出重拳、下狠手,将斗争锋芒直指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为害为祸一方的村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市法院判处255名黑恶犯罪分子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31.7%。

与此同时,永州法院聚焦线索清查、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等重点工作,开展打网破伞专项整治,对已审结案件“大起底”逐案筛查,做到有网必打、有伞必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组建涉黑恶案财产执行专班,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处置“黑财产”的强大合力,全市法院黑恶财产执行案件114件,执行到位13122.11万元,执行到位率96.96%。对行业监管漏洞、行政执法盲区、社会治理短板等问题,发出有针对性司法建议,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能力和工作水平,全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116条,收到反馈114条,整改114条。

永州法院多措并举守好办案质量生命线,五起案件被最高院、省高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其中欧阳晓勇、欧阳伟等29人涉黑案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李祖贻涉黑案、韦镜银涉黑案、郑源桂涉恶案、袁帅涉恶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由永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发生主持,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阳韶勇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永州中院刑三庭庭长卢勇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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