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黄卫红 王娟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迈入闯关夺隘、奋勇攻坚的决战阶段,永州两级法院利剑出鞘,以强大攻势开展为民除害“大扫除”,扫出了一片朗朗乾坤、盈盈正气。截至9月底,永州两级法院共审理一、二审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48件1421人,审结率达100%,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实现全部清零,是全省唯一实现涉黑恶案件全部清零的市州法院。
厉兵秣马
——下好全市一盘棋
号角催征砺剑疾。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同阶段攻坚目标清晰明确,如何谋篇布局,为扫黑除恶贡献“法院智慧”,成为永州法院新的思考点。
今年5月7日至9日,被告人李祖贻等20人涉黑案在江永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成为湖南省法院疫情期间大要案现场提押被告人到庭审理的第一案,庭审组织经验得到省高院田立文院长的肯定,并在全省法院转发推广。
为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因疫情防控而“暂停”,在疫情趋于平稳之际,永州法院迅速行动,由一把手亲自调度,分管院领导和办案团队积极协调,制定详细的庭审保障和疫情防控方案,在保障参与人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庭审有序进行。
早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打响之初,永州法院便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落实、高质量推进的原则,立制度、塑队伍、强行动、聚合力,布下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一盘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针对涉黑恶案件常见问题,永州中院组织所有办案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发放《涉黑恶案件办案指南》,指导办案人员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统一适用标准。并建立每案必研制度,及时分析总结,不断提升专业审判能力,为专项斗争高质效开展提供坚实基础。
同时,实行“一把手盯一把手、一级盯一级”的逐级负责机制,推行“包案负责、全程跟踪、定期督办”的流程管控制度,构建“一天一调度、一事一指导”的上下联动机制。
5月9日,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重海在全省率先以督办令的方式,将当时未结的11件涉黑涉恶案件逐案交办各县区法院院长,并以审判长身份办理陈小青涉黑案,树立领导带头示范的责任效应。
此外,永州法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纪监委的协作沟通,形成各司其职、整体联动、相互配合的打击合力。
7月18日,祁阳、蓝山、新田三个基层法院同时开庭审理扫黑除恶大案,涉案人数均在25人以上,警力安保困难。永州中院及时报告党委政法委,在党委及相关部门统筹协调下,公安机关调配警力,协同做好安保工作,保障了案件顺利开庭。
铁腕惩治
——用好司法审判之利剑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以铁腕之势让黑恶势力“清仓归零”。
2015年7月以来,以欧阳晓勇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称霸宁远,为非作恶,造成群众心理恐慌;同时控制卖淫市场,插手民间纠纷,在房地产行业形成巨大影响力,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2018年12月24日,宁远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欧阳晓勇等29名被告人涉黑案,判处首要分子欧阳晓勇、欧阳伟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7名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判得好!”“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罪有应得!”
判决结果一出,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此案也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永州法院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落实“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要求,“打准打实”,严把审判质量最后一道关口。
“要恪守法定标准和程序,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做到宽严有据、罪刑相适。”罗重海强调,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20世纪90年代,被告人欧阳江彪、欧阳德盛与他人结伙在广州市参与实施多起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形成了恶名昭著的“两枪一斧”劫财团伙,分别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2014年相继刑满出狱。2015年,欧阳江彪、欧阳德盛分别与他人合伙在宁远县成立公司发放高利贷牟利,随后以成立的2家高利贷公司为据点,大肆接纳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在宁远县城实施多起违法犯罪行为。甚至通过以黑促毒,以毒养黑,攫取了巨额非法财富,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19年年底,该案被永州市检察院移送起诉。这起案件案情极为复杂,证据链繁杂,涉案人数达26人之多,案卷达208本。在永州中院合议庭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下,该案历经两次追诉、两次补充起诉。在涉黑与涉恶的界定上,合议庭法官在审判长卢勇的带领下反复推敲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孜孜不倦地“抠”证据,最终认定该案为涉黑案,一审判决三人死刑、三人死缓、一人无期的重刑,有效避免案件被降格处理。
截至9月底,全市法院一审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41件769人,审结141件769人,结案率100%;二审受理107件652人,审结107件652人,结案率100%;252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32.7%;涉黑涉恶案件实现全部清零。
欧阳江彪涉黑案、韦镜银涉黑案、郑源桂涉恶案、袁帅涉恶案等被湖南省高院列为典型案例。
这是永州两级法院向党和人民交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单,这份成绩单也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
打财断血
——摧毁黑恶生存之根基
除恶去其势、扫黑铲其根。自“打财断血”工作开展以来,永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精神,重拳出击,强力推进“打财断血”专项活动。
“‘打财断血’要想打得狠,摸清财产状况格外重要。”分管执行工作的永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柏国春在“打财断血”专项工作推进会上强调道。
为此,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永州法院执行局主动提前介入财产摸底工作,及时了解公安、检察机关对涉案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情况。道县法院受理的李远山等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一审宣判前,执行局查封被告人名下的房产127套、车位511个、车库24个、商铺10套、车辆2台及部分投资股权。
“法官,我来替我那不争气的儿子缴纳罚金。”在一起涉恶案的执行中,被执行人父母在法官几次走访做思想工作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为被执行人缴纳了15000元罚金。
现实中,很多涉黑恶案财产权属、类型和流转情况复杂,被执行人人数众多,户籍地分散,财产线索纷繁冗杂,涉案财物追缴难度极大。为彻底打财断血,执行法官常兵分多路,辗转多地,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等相关单位沟通协作,一同到被执行人家属住处了解情况,释法说理,争取被执行人家属积极代为履行。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开启协同执行模式,共同助力“黑财清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解决涉黑涉恶案件执行难题。
在执行“6.23”黄长军等人涉黑案过程中,冷水滩区法院查到被执行人黄长军、黄喜平在道县有10处不动产,其中有8处设立了抵押,所涉案件已进入道县法院执行程序。遂向永州中院发出驰援请求。针对此情况,永州中院执行局局长廖辉召集两家法院执行局局长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决定该案由两家法院协同执行,由道县法院处置抵押不动产,待优先债权支付以后,剩余款项交至冷水滩区法院。
这只是协同执行的一个缩影。永州两级法院充分借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实行协同执行,形成强大合力,啃下了一块块“黑财清底”硬骨头。
截止到10月30日,全市涉黑恶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案件执行到位总额4878.50万元,到位率90.65%,位居全省第二。
望闻问切
——开好社会治理之良方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永州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司法建议推动问题解决和长效机制建设,“掐苗子”“开方子”“除根子”,共同消除黑恶势力生成的土壤。
为此,永州中院制订了《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要求法官针对案件反映出的行业监管漏洞、行政执法盲区、社会治理短板,以“病例”形式提醒各职能部门“堵漏”,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
“建议贵局提高治安管理能力,加大对特殊场所的检查力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及时发现和查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群众自觉抵制赌博的法律意识。”
永州中院在审理涉黑案中发现,被告人犯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罪,助长了赌博风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且因此引发了其他刑事案件。对此,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司法建议。
收到司法建议后,公安机关拿出了整改方案:加大对娱乐场所、酒店宾馆等地的查处力度,加大涉赌危害宣传,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依法严惩涉赌违法犯罪。
零陵区法院在审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中发现,黑恶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以请客吃饭送礼及恐吓选民的方式干涉当地基层选举。对此,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对基层政权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选举的领导和监督,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和行为。
当地党委政府收到司法建议后,随即反馈: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坚决同一切黑恶势力做斗争。
“审而研,判而思,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人民法院有责任有义务延伸审判职能,把司法建议作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效方式。”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阳韶勇多次强调司法建议的重要性。
针对黑恶势力在娱乐场所从事色情交易问题,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对娱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身份登记和管理,对曾经从事此类行业的人员进行联网管理,一旦此类人员出现在娱乐场所,系统自动报警,提醒民警加强对该场所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力度。
针对校园欺凌现象,建议教育机关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对校园欺凌、校园矛盾纠纷等工作定期排查整治、严格出入管理、密切校警联络。
截至10月,永州市法院共发出相关司法建议111条,收到反馈111条,整改109条,司法建议发出数、反馈数和整改到位率均列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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