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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的守门人
——记道县法院2013-2017年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胡英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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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卜文军 吴丽娟  发布时间:2018-03-14 16:52:11 打印 字号: | |
  道县人民法院干警胡英耀,1965年10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入党,法律专业本科文化,先后任法庭庭长,刑事庭副庭长,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执行局局长,2011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晋升四级高级法官,2016年12月30日成为法院体制改革首批员额法官。

  该同志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秉公执法,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3000余件,均没有错案。先后荣获省市县“办案能手”、“执行能手”、“先进法官”、“综治维稳记三等功”、“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先进个人”等荣誉。

   一、爱岗敬业,勇于担当。

  作为一名法官,寓示着光荣,承担着责任,西方有位哲人曾说:“法官是仅次于上帝之人”。县政法委某副书记内弟,持柴刀将他人砍伤,主审法官胡英耀顶着该副书记开始“求情”后来“命令”的压力,决定将其依法逮捕绳之以法作出有罪判决。

  公正构筑法官职业道德的基石,铸就法官的灵魂和生命。只有一身凛然正气的法官,才能不唯权、不唯上、不唯情、不唯钱,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才能以崇高的人格、坚定的信念,高扬起法律正义的旗帜,正如伟大的导师马克思说:“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阳某某拒不执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涉嫌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被提起公诉,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判决、裁定”,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不能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主审法官胡英耀认为该案指控罪名不能成立,公诉机关遂撤回对阳某某的起诉。

  二、秉公执法,严惩犯罪。

  作为刑事法官,肩负着维护稳定和构建和谐的历史重任。不仅需要刚直不阿、秉公执法的品行,而且需要明辨是非、黑白分明的技能,不仅需要惩恶扬善的浩然正气,更需要客观、谨慎、公平、务实的工作作风。黄某某以18栋建房户占用该村组土地为由,组织村民开会,阻止建房户建房,要求建房户每个门面支付10万元土地补偿费,公诉机关以黄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该村二三十个男女老少无理取闹给主审法官施加压力,要求无罪释放,审判长胡英耀晓之以法、晓之以理,最终力排众议,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原理,罪责刑相适应的量刑原则,认为黄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三、情系百姓,司法为民。

  在人们的习惯想像中,刑事审判法官总是严肃威严,盛气浩然。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同时,也没有忘记法官定纷止争的职责,对于一些事出有因的恶性案件,因细小琐事转化、激化而引起的刑事案件,他耐心做疏导规劝工作,尽量减少甚至消除被害人与被告人对立的情绪,化解双方的矛盾,作出一个双方当事人均能接受的公平判决,尽力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何某某酒后与妻子发生吵架,其堂弟前来劝架被何某某持水果刀捅伤腹部致重伤二级,在办案中,他坚持耐心宣传疏导,做思想工作,尽量化解矛盾纠葛,最终双方对民事赔偿自愿达成协议,遂依法对何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避免“一朝对薄公堂,世代为仇结怨”的局面,挽救了家庭,促进了和谐。
来源:道县法院
责任编辑:魏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