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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军不服东安县南桥镇政府土地处理决定一案的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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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2-08 10:40:55 打印 字号: | |
  刘学军不服东安县南桥镇政府土地处理决定一案的开庭公告

  本院定于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时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2015)永中法行终字第249号侵犯房产权一案。

          合议庭成员:周文静(主审法官)、陈姬、王焕江

                书 记 员:陈恒首

  

                 2015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