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实施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09-06-04 09:14:34 打印 字号: | |
    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总结2008年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经验,日前修订并公布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05年原交通部发布的《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3日表示,新公布的预案是交通运输部应对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全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与原预案相比,新预案明确了公路交通应急预案的定位,理清了应急预案体系,确定了应急管理机构组成和职责,丰富了应急运行机制,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强化了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属、部内各单位,按照该预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相关预案。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